審計項目計劃管理辦法
為規(guī)范審計項目計劃管理,提高審計效率,保證審計質量,根據(jù)《審計署審計準則》等相關規(guī)定,我部制定了《審計項目計劃管理辦法》。
一、適用范圍
本辦法適用于審計署及地方審計機關組織的審計項目。
二、規(guī)劃與編制
1. 審計機關應當根據(jù)審計工作實際情況,制定審計項目規(guī)劃,明確審計項目的目標、范圍、時間、人員、預算等要素。
2. 審計項目規(guī)劃應當經(jīng)過內部審批后,由審計機關負責人批準,并公開發(fā)布。
3. 審計機關應當定期對審計項目規(guī)劃進行審查,確保審計項目規(guī)劃的可行性、合理性和有效性。
4. 審計機關應當建立審計項目庫,對已有的審計項目進行編號、記錄、管理,方便審計工作的開展。
三、項目計劃的實施
1. 審計機關應當制定審計項目計劃,明確審計項目的具體實施時間、地點、人員、任務等要素。
2. 審計項目計劃應當經(jīng)過內部審批后,由審計機關負責人批準,并公開發(fā)布。
3. 審計機關應當對審計項目計劃進行跟蹤管理,確保審計項目計劃的進度和質量。
4. 審計機關應當建立審計項目檔案,對審計項目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記錄、統(tǒng)計和分析。
四、項目計劃的變更
1. 審計機關應當制定審計項目計劃變更管理制度,明確審計項目計劃變更的條件、程序、審批方式和時限等要素。
2. 審計機關應當對審計項目計劃變更進行內部審批后,由審計機關負責人批準,并公開發(fā)布。
3. 審計機關應當對審計項目計劃變更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管理,確保審計項目計劃的變更不會對審計工作產(chǎn)生負面影響。
4. 審計機關應當建立審計項目計劃變更檔案,對審計項目計劃變更的實施情況進行記錄、統(tǒng)計和分析。
五、其他規(guī)定
1. 審計機關應當制定審計項目質量管理管理制度,明確審計項目質量的標準、監(jiān)督、考核和獎懲等要素。
2. 審計機關應當建立審計項目風險管理制度,明確審計項目風險的種類、評估方法、風險控制措施等要素。
3. 審計機關應當制定審計人員管理制度,明確審計人員的考核、培訓、調配、獎懲等要素。
4. 審計機關應當制定審計資料管理制度,明確審計資料的收集、整理、歸檔、保密等要素。
本辦法自發(fā)布之日起實施。審計機關應當嚴格按照相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不斷提高審計工作水平和服務質量。
審計署
2022年12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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